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湘交计统字〔2005〕138号文件《关于在我省交通行业全面实行造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规定,自二○○五年五月一日起在我省交通行业全面实行造价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需在我省从事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包括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审、经济评价、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造价监理、招标代理、办理工程计量、决算、承担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经济纠纷的调解等)的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到省交通厅造价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加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认证培训并获得交通部颁发的结业证,后方可从事交通建设造价业务。通过交通厅造价站备案的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将在《湖南交通造价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备案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年检,方可执业。
附件:《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备案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1寸) |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
所学专业 | 职 称 | ||||||||||||
毕业学校 | 学历 | ||||||||||||
公路工程造价 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 资格专用章编号 | ||||||||||||
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编号 | 资格专用章编号 | ||||||||||||
交通部培训证书编 号 | 培训日期 | ||||||||||||
从事造价年限 及专业 | 公路 | 水运 | 土建 | 安装 | |||||||||
注册单位名称 | 年 检 情 况 | ||||||||||||
工作单位名称 | |||||||||||||
通 讯 地 址 | |||||||||||||
联 系 电 话 | 邮 政 编 码 | ||||||||||||
执 业 情 况 简 介 | |||||||||||||
注册单位意见 | (盖 章) | ||||||||||||
备 注 |